2020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发布
高考填报志愿时,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
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Tibet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85
第四条 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西校区:拉萨市金珠中路金农巷5号 邮编850030
北校区:拉萨市夺底路34号 邮编850003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
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
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
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志愿时,
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不宜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西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
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专业受限者将调整专业。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加统考专业
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中职学校考生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基础考试内容为中职文化基础课程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按职业特点分类,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分点实施。
第十四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免补专业全部实行免费教育,不收取学费及住宿费;非免补专业,学费28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
第十八条 我院建立了“奖、助、贷、勤、减、免、偿、补、险”九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学院网址:http://www.xzgzy.cn
招生联系电话:0891-6805103
传真:0891-6805103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91—6865692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金农巷5号,
邮政编码:8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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