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发布!潍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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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注意了!
高新区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来了!
重点已经整理出来了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全文见文末)
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
初一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方式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到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11日至7月17日。具体方法如下:
私立学校招生
报名方式:通过“潍坊高新招生”(微信搜索)报名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报名。每个学生只能申请1所私立学校。无法自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将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7 月11 日至13 日
学位分配:如报考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将于7月15日上午进行电脑分配,分配结果于7月15日下午公布。
公立学校招生
根据招生计划,分三批进行学位安排。具体招生流程请参阅各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批次
(一)第一批。主要指同居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驻潍坊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因公殉职的英雄和伤残警察,以及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完整的财产权,且财产与户籍地址一致;
因旧村改造,原有房产被拆迁的原居民子女,应按搬迁前房产(户口本、拆迁合同等)所在地范围申请学历;
学生及家长在潍坊市(含奎文、潍城、坊子、汉庭、高新、滨海、峡山、经济)无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该房产内,且学生和家长(或其中一位父母)的户口本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本上,且户口本和房产地址为持续的;
房屋所有权人为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或房产证)仅包含祖父母、父母或学龄子女,且父母或学龄子女所占份额在50%以上,且租户是相同的;
高层次人才子女。主要包括潍坊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包括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经潍坊市选拔或全职引进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符合《潍坊高新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号文件(维高发[2016]3号)要求的元都产业领军人才(元都学者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
现役军人的子女。主要包括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潍坊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潍坊市现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含工作10年以上的全职政府消防员);
因公殉职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一级至四级的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公安民警子女;
(二)第二批。主要是指在学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但学生户籍不在该房产(以下简称“单一房产”)上的人的子女。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因旧村改造,原有房产被搬迁的原居民子女,应申请就读现居住地(与原村不同)的学校;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购买房产并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三)第三批。主要指在该地区没有房产的人的子女。
招生流程
(一)信息收集。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潍坊高新招生”报名平台(登录方法附后),通过“零防”快速通道或标准流程通道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无法网上报名的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就近学校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福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协助完成信息采集。
(二)信息审核。 6月10日前,各学校将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核实。
(3)结果反馈。家长于6月10日至15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信息审核结果将在线反馈。审核不通过的,将在信息平台上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信息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学生家长根据原因提示及时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四)学位申请。 7月11日至7月17日,家长登录“潍坊高新招生”报名平台,根据学校招生条件确认或选择公办学校学位。已报名民办学校但未通过电脑分配获得学位的,或自愿放弃民办学额的,可根据学生信息审核,继续参加公办学校学位安排。
(五)学位安排。 7月18日至8月10日,分批进行学位安排。
(六)入学办理。完成学位分配后,家长可通过“潍坊高新招生”平台获取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录取须知,并按照提示完成录取手续(具体详见学校录取须知)。
(七)阳光班。 8月28日前,各学校将利用招生平台分班模块,进行均衡、阳光的分班。分班时邀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参加,并及时公布分班结果。有条件的学校,学生和教师应当同时分班。
2022年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2022年高新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咨询热线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潍坊高新招生招生平台登录方法
家长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入潍坊高新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育服务平台”)并按照提示操作。
3、浏览器访问:
方案全文如下
潍坊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
工作计划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潍坊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计划为接下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和市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规范。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按照“分区招生、就近招生”的总体目标,小学、初中普遍采取注册制。
(二)坚持租户团结。所在地区拥有完全产权且注册地址符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优先录取。其他条件的,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邻近的原则安排学位。
(三)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招生过程监管,接受招生过程和结果的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严格班级限额控制。起始年级的班级人数严格按照省级标准控制。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一每班不超过50人。
三、招生计划
全区小学招生约7500人,初中招生约3500人,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四、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初一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到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11日至7月17日。具体方法如下:
(一)民办学校招生情况
1、报名方式:通过“潍坊高新招生”(微信搜索)报名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报名。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私立学校。无法自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将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1日-13日。
3.学位分配:如报考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将于7月15日上午进行电脑分配,分配结果于7月15日下午公布。
(二)公立学校招生情况
根据招生计划,分三批进行学位安排。具体招生流程请参阅各学校招生简章。
1. 招生批次
(一)第一批。主要指同居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驻潍坊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因公殉职的英雄和伤残警察,以及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完整的财产权,且财产与户籍地址一致;
因旧村改造,原有房产被拆迁的原居民子女,应按搬迁前房产(户口本、拆迁合同等)所在地范围申请学历;
学生及家长在潍坊市(含奎文、潍城、坊子、汉庭、高新、滨海、峡山、经济)无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该房产内,且学生和家长(或其中一位父母)的户口本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本上,且户口本和房产地址为持续的;
房屋所有权人为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或房产证)仅包含祖父母、父母或学龄子女,且父母或学龄子女所占份额在50%以上,且租户是相同的;
高层次人才子女。主要包括潍坊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包括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经潍坊市选拔或全职引进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符合《户口簿》号文件(维高发[2016]3号)要求的元都产业领军人才(元都学者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
现役军人的子女。主要包括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潍坊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潍坊市现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含工作10年以上的全职政府消防员);
因公殉职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一级至四级的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公安民警子女;
(二)第二批。主要是指在学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但学生户籍不在该房产(以下简称“单一房产”)上的人的子女。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因旧村改造,原有房产被搬迁的原居民子女,应申请就读现居住地(与原村不同)的学校;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购买房产并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三)第三批。主要指在该地区没有房产的人的子女。
2. 招生流程
(一)信息收集。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潍坊高新招生”报名平台(登录方法附后),通过“零防”快速通道或标准流程通道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无法网上报名的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就近学校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福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协助完成信息采集。
(二)信息审核。 6月10日前,各学校将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核实。
(3)结果反馈。家长于6月10日至15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信息审核结果将在线反馈。审核不通过的,将在信息平台上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信息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学生家长根据原因提示及时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四)学位申请。 7月11日至7月17日,家长登录“潍坊高新招生”报名平台,根据学校招生条件确认或选择公办学校学位。已报名民办学校但未通过电脑分配获得学位的,或自愿放弃民办学额的,可根据学生信息审核,继续参加公办学校学位安排。
(五)学位安排。 7月18日至8月10日,分批进行学位安排。
(六)入学办理。完成学位分配后,家长可通过“潍坊高新招生”平台获取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录取须知,并按照提示完成录取手续(具体详见学校录取须知)。
(七)阳光班。 8月28日前,各学校将利用招生平台分班模块,进行均衡、阳光的分班。分班时邀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参加,并及时公布分班结果。有条件的学校,学生和教师应当同时分班。
(三)其他事项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潍坊高新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 《户口簿》(房产证)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日至开学前,若上述证件是新的注册或信息变更的,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东明、东方、东华、北海、大观、双语、实验、致远等学区人口密集,学位紧缺。如果您的户籍不在上述学区,请尽量在户籍地申请学位。
3、校区内的公寓、写字楼、商业楼、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录取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本上,但列在用人单位、亲友的户口本上的,不作为录取依据。
5、如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登录“潍坊高新招生”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入学。学期期满,按规定入学。
6.根据有关规定,严重失信人员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7、对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或者造成其辍学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教育部门将联合批评教育街道(开发区)并责令改正。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出具相关司法文书。督促家长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符合在高新区就读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须于7月7日前到潍坊军区政工室报到。
9、今后政府将在实验学校购买学额,采用动态调整和电脑分配相结合的方式,优先解决周边公立学校学额不足的问题。
六、招生管理
(1)确保片中所有学龄儿童就近(或相对较近)上学,无需参加考试。
各公立、私立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免试招生规定。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竞赛成绩、等级考试证书、培训经历等作为录取门槛;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收学生;未经省级批准,不得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教育厅要求,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落实零起点教学要求,在入学后2周内开设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
(二)做好流动儿童入学工作。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招生条件,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以居住证为主的流动儿童招生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为流动儿童提供公办学位。就读民办学校的,应当遵守民办学校的招生规定。自愿返回户籍地就学的流动儿童,由户籍地教育部门安排安置。
(三)做好孤儿和贫困建档儿童的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孤儿、困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户籍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就学保障工作,准确了解孤儿、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情况,开学后两周内注册的儿童。开展普查,在准确基线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档案”、经济资助、“师母(父)”等关爱政策。
(四)促进多名子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对于新建学校或民办学校改制后公办学校因分区调整而导致多名子女在不同学校就读的情况,教育局将坚持按一名子女分区招生和择校招生,并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的学生将申请。还可根据家长意愿和学历状况,安排第一孩子(第二孩子)转学到第二孩子(第三孩子)就读的学校,减轻学生升学负担和家长择校负担上升和下降。
(五)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融合教育体系和入学考核体系,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正常就读。对于无法上课的,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家庭教育等方式合理安置,并按规定进行注册。
潍坊市聋哑学校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童学校招收视障学生和自闭症儿童。符合上述条件和范围的儿童,家长须提交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儿童残疾证明、户口簿、现有体检资料和住院记录(对于智障儿童和自闭症儿童,需在近六个月内进行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评估) 7 月10 日上午)。考试等信息),带孩子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市聋哑学校,电话:8332662)进行入学评估。聋哑学校招生电话:8332662,盲童学校招生电话:8381623。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复杂的现实,加强领导招生工作实行主要负责制,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解答学生和家长的询问,妥善处理相关问题。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 2022年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反馈结果——学校注册——分配学位——录取通知书——随机选班”等工作将继续通过“潍坊市高科招生”登记平台,并通过公安、国土、住房等部门的政府数据审核接口,对房产、户籍、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验。
(四)公平分班、规范办学。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安排同年级各班教师,利用招生平台一键随机分类,邀请家长代表们参与班级分级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选班和选课教师。现象。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学校严禁向外部机构或他人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及家长的相关信息。加强学生注册管理,根据录取结果按时注册学生或为正常入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籍预登记、学籍遗漏、学籍分离、学籍空缺、学籍造假的学生。
(五)职责明确,纪律严明。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排除各种干扰,维护干净、正气的招生环境。积极构建教育部门与学校、学校与家长的双向监督机制,强化过程监督指导。对违反公示、招生规定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违反规定入学的学生,不予注册为学生;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当年招生或者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如在招生过程中,公众因管控不严、失职、态度傲慢等原因提出不满,投诉经核实后,将严肃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以入学为由向家长索要钱物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相关信息将纳入学校的监督评估。
教育分局咨询热线:8861063
教育分局督导电话:8868059
招生平台技术电话:8816220
2022年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
“十不准”纪律
1、严禁无计划、无计划的招聘。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招收的学生;
2.严禁为选拔学员而自行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或使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成绩;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选拔学生;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班;
5、严禁采用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
6.严禁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挂钩的“奖学金捐赠”;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依据;
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班、慢班;
9.严禁初中学校对应届初中生中考成绩进行排名,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及其升学率;
10.严禁分离学籍、空缺学籍、伪造学籍等行为。违规跨地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不得转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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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分局咨询热线:8861063
教育分局督导电话:8868059
招生平台技术电话:8816220
相关问答
答: 潍城区最新的“中小学划片”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学区范围划定和学生入学分配,旨在更加公平合理地将学生分配到合适的学校。具体来说,新的政策会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招生规模以及学生的居住区域等因素来调整划片方案,以确保不同类型的学校能够均衡发展的同时,让学生有机会就近就读优质教育资源。
36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此次划片政策还进一步加进了对特殊需求学生的照顾,例如针对残障学生和有特殊学习情况的学生,将会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入学推荐和相应的支持保障措施。这样一来,每个学生都能在适合的环境中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
172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新的划片政策将直接影响家长的孩子上学方式。根据新的划片方案,孩子们将会被分配到距离自家更近、更加符合其自身学习情况的学校,这样可以让家长的接送孩子变得更加方便。同时,新划片政策也将对孩子的教育选择产生重要影响,家长可以通过了解各校办学特色和师资力量等信息,更好地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学区。
138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此外,为了保障新划片政策的顺利实施,潍城区还将在接下来的阶段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向家长解释新的政策走向以及相关事宜,帮助家长们更好地了解新划片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这能让家长们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育决策过程中,共同为孩子的未来发展做好铺垫。
157 人赞同了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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